倘有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承租戶受近日海葵颱風侵襲造成地方農損災害致歉收或房屋毀損者,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得請求耕地所在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歉收成數,議定減租辦法等規定。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災害單一窗口聯絡人:處分科租金股陳小姐,電話:07-2293670分機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