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宣導公告

    轉知經濟部訂定「耗水費減徵及抵減項目認定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 112年2月1日生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1-12 13:47
    上版日期:112-01-12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