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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公告

    役男申辦兵役案件,免附戶籍謄本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5-30 11:32

    役男於申請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因家庭因素服替代役、替代役提前退役、家屬生活扶助、常備兵役提前退伍等兵役案件時,免再繳交戶籍謄本。

    上版日期:113-05-30 下版日期: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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