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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申請案表單下載-民政課

    原住民急難救助醫療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10-21 15:29
    申請對象:

    ※救助對象及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之原住民,遇有下列事項,得向本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申請救助補助: (一)病故及其他意外事故致死者。 (二)罹患重病或嚴重傷害者。 (三)一般傷病而家庭收入低微者。 (四)家庭突發變故,生活失去憑藉者。 (五)發生貧病醫療事故,家庭生活困難者。

    應備文件:

    ※應備文件:
    (一)所需檢附文件(基本):

    1. 申請表。
    2. 領據。
    3. 切結書。
    4. 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封面影本。
    5. 全戶戶籍謄正本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 清寒證明、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二)所需檢附文件(分項文件):

    1. 醫療補助: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自費收據正本。
    2. 急難救助:戶內18歲以上者之勞保明細、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依事實狀況檢附)。
    3. 死亡慰助:死亡證明、除戶謄本。

    ※受理單位:衛生福利組:7995678轉1725 林先生

    更新日期:104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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