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農業局112年3月7日高市農植字第1123062160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國產鳳梨產業競爭力,請本區農民、包奘場和業者等,持續落實外銷農產品生產管理及有害生物防治,以避免輸出時檢出有害生物遭致退運或銷毀;另農友倘有用藥或技術問題,得逕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植保專線08-738-9060或鳳山熱帶農業園藝試驗分所植保專線07-731-3304提供技術諮詢,共同提升我國輸出鮮果實品質。
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函電子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電子檔、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函電子檔及輸出鳳梨檢出有害生物圖鑑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