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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宣導肥料管理法規相關規定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2-15 19:54

    1、製造、輸入或販賣肥料請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辦理。
    2、網路販賣分裝肥料,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
    下罰鍰。
    3、購買肥料請認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及完整包裝,保障自身
    權益。

    上版日期:1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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