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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本區轄內鳳梨農民、包裝場和業者落實田間雜草管理、加強分級選果包裝及自主檢查有害生物,強化輸出檢疫作業,請查照。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2-14 14:31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農業局112年2月9日高市農植字第1123036110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國產鳳梨產業競爭力,請本區轄內農民、包裝場和業者等,持續落實外銷農產品生產管理及有害生物防治,以避免輸出時檢出有害生物遭致退運或銷毀;另農友倘有用藥或技術問題,得逕洽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植保專線08-738-9060或鳳山熱帶農業園藝試驗分所植保專線07-731-3304提供技術諮詢,共同提升我國輸出鮮果實品質。

    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函電子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電子檔、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函電子檔及秋行軍蟲照片各1份。

    上版日期:1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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