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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1-30 10:59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軍公教警人員,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本計畫;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期限:申請單位彙整各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本會提出申請:

        1.第一梯次:於113年9月30日前函送本會者,由該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申請方式: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該機關(構)彙整後,依期限函報本會申請補助;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應由其所屬各直轄市政府、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彙整後統一申請;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由該校彙整後申請。

        2.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填寫「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及核章,併同申請單位開立之收據,於各梯次申請期限前,以紙本函報本會申請補助,經本會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各機關(構)轉匯各所屬軍公教警人員。

    五、請鼓勵轄下各機關(構)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上版日期:1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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