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計畫』」,並追溯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社會局坐月子到宅服務與生育津貼,自112年起為照顧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改採併領措施,另坐月子到宅服務可改選擇折抵現金補助,適用對象為本市112年1月1日(含)後生產新生兒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產婦。
申請坐月子到宅服務者,循原坐月子媒合平台一及二區平台提出申請;申請折抵現金補助者,由民眾填具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送各區社福中心收件,轉交換婦保科審核,或逕郵寄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